以大導演史蒂芬史匹柏酷愛歷史爭議題材、擅長刻畫人物性格的功力,間諜橋著實讓我失望了。從辛德勒名單、慕尼黑、林肯到間諜橋,我覺得後者是最缺乏說服力、敘事冗長、人物特質也相當程度被掩埋的差強人意之作。與兩屆奧斯卡影帝湯姆漢克斯四度合體,影帝不知道是太久沒演戲還是怎樣,他的螢幕形象比唐納文本人執筆的【間諜橋上的陌生人】散發出的standing man形象薄弱了不知多少倍。電影並不能算是出色,特別是以史蒂芬史匹柏的電影來說,這部【間諜橋】是比較差的那一種。而湯姆漢克斯雖然挾著兩座金像獎和本來奪金機會濃厚的重量級角色而來,我還是認為他明年沒有機會了。

 

看完電影之後,我花了一個禮拜的時間斷斷續續讀完律師唐納文的著作:【間諜橋上的陌生人】。老實說,真不好讀,充滿了一般讀者陌生的美蘇冷戰時代背景和美國法律制度。整本四百多頁的書,只有最後不到五十頁的篇幅來講述間諜橋上的人質交換事件,其餘全是四年多訴訟期間的重點日記。文中力求精簡清晰,法律人不帶個人情感的客觀記事和辯方論述,卻看得出唐納文個人對蘇聯間諜艾伯爾的敬重之意和兩人之間不凡的友誼。因為出於唐納文本人,這確實也是此案最有價值的第一手資料。不過電影礙於篇幅,書中所有精彩的訴訟辯論過程都被省略,只約略由幾個鏡頭帶過些華麗虛浮的詞藻。情節固然因此更為淺顯易懂,但未免可惜了唐納文律師的真本事。

 

 

故事大綱

魯道夫艾伯爾上校是美蘇冷戰時期被美方捕獲層級最高的情報人員(就是間諜、特務啦!)。他精通四國語言,一九五零年代由加拿大潛境美國,隱身在紐約布魯克林區中蒐集情資並指揮情報活動。後因下屬變節叛逃,向美方透露情資而被捕。美方為展現其民主法治泱泱大國的氣度與格局,主張令艾伯爾上校接受公平審判,於是通過律師協會決議推派保險律師唐納文為其辯護。整個訴訟過程長達五年之久,起初,唐納文先生因接受委任替蘇聯間諜辯護而成為主流民意的眾矢之的,但其中也不乏同業中人欽佩其勇於應戰,認為此公平審判的過程正是彰顯民主法治國家精神之重大戰役。唐納文全心投入此一訴訟,試圖以第四修正案為主軸,強打美方在整個拘捕訊問過程中違憲的策略,最後上訴到最高法院,仍舊以一票之差維持艾伯爾上校原判三十年的刑期。

 

唐納文早有先見之明,除了他個人與艾伯爾在訴訟過程中慢慢建立起的真摯私交,(當然,他上訴到底很顯然並非因為個人情感,而是秉持著使命來捍衛客戶權益及對公平正義的堅持),他更敏銳地覺察到美方或有一天將會面臨同層級情報人員淪為俄方人質,須以囚換囚的局面,於是主張保全艾伯爾性命,力求法官不判死刑。訴訟結束時,艾伯爾已服刑五年,1960年,美方間諜機駕駛--U2飛官法蘭西斯.蓋瑞.鮑爾斯--在蘇聯領空被擊落且被俄方俘虜,以囚換囚一事突然出現曙光。

唐納文此時奉命(但不能公開以政府代表之姿)前往東柏林進行談判和人質交換。電影片名間諜橋,指的就是位於東西兩德交界的格利尼克橋。最後,雙方人質都平安重返祖國,美國飛官鮑爾斯後來在一次飛行任務中殉職,艾伯爾上校則終身服務於俄國政府,從事情報人員的培育工作。

 

 

主要人物

詹姆士.B.唐納文(James B. Donovan)/ 美國律師

蘇聯間諜艾伯爾上校理當是整個訴訟和換囚事件的主角,但主導這一切使之發生的,卻是從頭到尾舉足輕重的律師唐納文。1916年生於紐約市,畢業於哈佛法學院,曾在二戰中官拜海軍中校,後來進入戰略情報局擔任法務長,隨後在紐倫堡大審中擔任副檢察官。簡單來說,他不只是律師,還是軍人、具有情報背景、熟悉國際事務,唐納文是菁英中的菁英。在間諜案和換囚事件之後,他也曾代表美國政府就豬玀灣事件主導談判,成功從卡斯楚統治的古巴解救了九千七百名古巴和美國人。

 

魯道夫.伊凡諾維奇.艾伯爾(Rudolf Ivanovich Abel)/ 蘇聯間諜(他從未承認身分)

精通四國語言,有一妻一女,身分年齡始終不詳,蘇聯政府從未正式承認其存在。冷戰時期的情報人員和我們所想的電影特務不同,沒有打打殺殺,最多就是竊取重要情資回報。艾伯爾進入美國後是以自由藝術工作者的身分(痾...跟我一樣耶...)在紐約布魯克林區進行諜報工作,卻被手下一枚行為不檢的情報人員出賣,最後被捕受審判刑。艾伯爾為人相當沉靜低調,言語寡少,從未承認自己身為蘇聯間諜,也絕不妥協與美方合作。除了諜報工作,他也深諳美術、音樂、數學、邏輯,興趣無所不包,唐納文對其評價甚高,文字敘述中多有稱揚和欽佩。

 

 

爭議點

(一)蘇聯間諜是否值得美國憲法公平對待?(為什麼會有這場官司?)

答案當然是正面的,否則不會有這場審判。

美國正想透過此舉向仍在鐵幕中的極權國家彰顯民主法治的無上力量及高度。

(二)蘇聯間諜被美國政府公平對待了嗎?(這場官司怎麼打?)

FBI掌握艾伯爾上校的相關情資後,因為意圖吸收其成為雙面諜,所以在逮補艾伯爾的過程中並未持有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採取的是違憲的秘密搜捕行為,且非法監禁艾伯爾長達四十多天。檢方主張非法移民不受憲法保障,而唐納文則持相反意見,主張在此非法搜捕行動中的相關證物皆於法不得採納。(一直沒有直接證據證明艾伯爾將蒐集到的軍事情資傳輸回蘇聯,但判決仍認定有罪)

在司法程序部分,唐納文確實是個再好不過的人選。當時的中情局長在訴訟前聽聞是由唐出任辯方律師,大嘆艾伯爾獲判無罪只是剛好而已,可見得無論是政界、法界、情報單位,對唐納文的專業實力和不屈不撓奮戰到底的戰鬥精神到底是早有所聞。唐納文最後上訴到最高法院,以5:4遭到大法官否決,維持原判三十年的刑期。鞠躬盡瘁。

 

 

同場加映:電影中未譯出的德語對白

老實說,比起厚達四百多頁的訴訟紀錄,電影中未稱職翻譯出的德文對白對我來說還比較容易懂。我個人覺得就算不懂德文也不影響劇情理解和電影欣賞,不過事後問聽得霧煞煞的老公,嗯,好像不是這麼一回事。那我就"記憶所及"翻譯一下吧~

場景(一)柏林大學美籍研究生被捕之後,德籍女友焦急地試圖找人

女友:拜託,您可以告訴我他在哪裡嗎?我可以到哪裡去找他?他會怎麼樣呢?

在看報紙的公務人員:沒辦法,非常遺憾,我無能為力,無法奉告,抱歉。

 

場景(二)唐納文試圖穿越東西德邊界到位處東德的蘇聯大使館商談換囚事宜

唐納文出示證件:我是XXX,要到蘇聯大使館XXX,這是我的XXX。

邊界人員檢查:護照,正常,證件,正確,放行。

(唐納文本人也在書上記載了這段經歷。當時排隊等候放行的人確實很多,但唐納文直接上前表示和蘇聯大使館有約就立刻得以通關。)

 

場景(三)唐納文在東德境內被流氓包圍

唐納文:請問蘇聯大使館,菩提樹下大道(著名的布蘭登堡門前路名)怎麼走?

流氓:您這大衣看起來很不錯ㄟ,可以借穿一下嗎?*&&︿%#$...

後來唐納文把大衣給了流氓,流氓就告訴他直走左轉還右轉之類的。

(電影中把這些流氓暗示為蘇聯大使館的探子,也為他當時受寒身體不適的事實做了很好的連結。但那些流氓事實上只是在混亂政局下無所事事的混混,並非受雇於蘇聯大使館。電影和原著稍有不同,不過不影響全局。)

 

 

電影和原著的差異:史匹柏的【間諜橋】vs.唐納文的【間諜橋上的陌生人】

 

電影和原著在劇情比例上完全相反,電影淡化訴訟過程,側重換囚事件;原著則以近四百頁的篇幅來記錄訴訟過程,只有最後不到五十頁的篇幅用以紀錄換囚事件。最後一段的換囚事件篇幅雖短卻相當精采,充滿了唐納文個人對詭譎多變極端複雜的政治情勢當機立斷的睿智判斷和果決行動。

 

由於電影淡化訴訟過程,同時也省略了訴訟過程中兩位重點(汙點)證人,他們分別是原為艾伯爾下屬的俄籍蘇聯間諜,和原為駐俄使館美軍人員的蘇聯間諜。這兩人後來都無法善終,前者死於車禍意外(應該是被KGB幹掉了無誤),後者被軍法審判。和同為間諜的兩人相較之下,艾伯爾所扮演的蘇聯間諜徹頭徹尾忠黨愛國從未變節。

電影的末了,唐納文問艾伯爾說:「我怎麼知道你回去之後如何?」艾伯爾回答說:「你看他們擁抱我還是讓我坐後座」,結果他上了後座。觀眾也許都不明就裡,艾伯爾後來到底是生是死有沒有被清算?事實上這只是電影杜撰的橋段,艾伯爾和蘇聯之間似乎始終有種默契:「他們知道我甚麼都沒做(沒洩密沒和美方合作)」,所以他無所畏懼。

回國後,他寄了兩本十六世紀出版的珍稀書籍《查士丁尼法典論述》給唐納文以表謝意,『你為我奉獻無限心血,我僅以這份禮物表達感激之意』。也可見得他真的沒被KGB怎樣XD

這兩個來自敵對陣營立場完全相反的男人彼此之間互敬互重的深刻友誼,在大時代的巨流河中,留下了值得特別一書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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